|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0KV一期)施工澄清修改公告1 招标编号:A******************1 各投标人: 1、经研究,对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0KV一期)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中: 原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即招标控制价):****.****万元”,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即招标控制价):****.****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中: 原为“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暂估价**9万元、暂列金额为/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7.**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0万元。”,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暂估价**5.**万元(含税)、暂列金额为/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8.**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万元(含税)。”。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款(3)响应性评审内容中: 原为“⑨其他:/”, 现修改为“⑨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安全文明施工费低限值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4)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款中: 原为“?(3)暂估价:①内容:填河工程、围墙恢复工程、排水迁改工程、道路恢复工程、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②金额:填河工程******元、围墙恢复工程******元、排水迁改工程******元、道路恢复工程******元、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0元;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7.**% ;”, 现修改为“?(3)暂估价:①内容:填河工程、围墙恢复工程、排水迁改工程、道路恢复工程、桩基检测费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②金额:填河工程******元(含税)、围墙恢复工程******元(含税)、排水迁改工程******元(含税)、道路恢复工程******元(含税)、桩基检测费(含架空和电缆部分)****0元(含税)、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0元(含税);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8.**% ;”。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4工程取费类别及计价依据中: 原为:“(1)计价依据:《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0KV一期)》设计图电子****.**版、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定额(****年版)》、国家电网《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年版)》及相关配套规范等文件执行。 (2)材料信息价:主要材料价格(均按除税信息价)参照顺序:①《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年4月刊)市区栏;②《浙江造价信息》(****年4月刊);③国网****年4季度信息价;④无信息价的按市场价;以上价格均按除税价计取。 (3)人工、材料及机械按调差系数文件〔****年1号文〕调整执行。 (4)取费标准:本工程费率按一般计税法计取;工程取费按照**0kV新建工程、Ⅰ类取费。 (5)规费按标准费率计取,税金按浙建建发[****]**号文件9%计取。”, 现修改为“(1)计价依据:《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0KV一期)》设计图、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定额(****年版)》和国家电网《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年版)》及相关配套等文件执行。 (2)材料信息价:主要材料价格(均按除税信息价)参照顺序:(1)《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年4月刊)市区栏;(2)《浙江造价信息》(****年4月刊);(3)无信息价的按市场价;以上价格均按除税价计取。 (3)人工、材料及机械按调差系数文件〔****年1号文〕调整执行。 (4)取费标准:本工程费率按一般计税法计取;工程取费按照**0kV新建工程、Ⅰ类取费。 (5)规费按标准费率计取,税金按浙建建发[****]**号文件9%计取。”。 2、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0KV一期)施工(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0KV一期)施工)[1.1]】、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同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内容已在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上同步修改,请投标人及时在系统及附件中自行下载。 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月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