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中“第三章 评分办法”(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建安工程费评分办法更正为: “建安工程费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时: 各有效投标人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与评标基准价 C2 值进行比较 1、与评标基准价 C2 值相等的,得基本分 ** 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 C2,每高于 C2 值 1%时,在基本分基础上减其相应分值,α2 为 0.1(α2 的取值范围为:0.1-1)。 低于评标基准价 C2,每低于 C2 值 1%时,在基本分基础上减其相应分值,β2 为 0.2(β2 的取值范围为:0.2-2)。(不足 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本项最低得分为 ** 分。 建安工程费报价得分(高于 C2 值)=**+[(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1-C2)]/(1-C2)***0* 0.1 ; 建安工程费报价得分(低于 C2 值)=**-[(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1-C2)]/(1-C2)***0* 0.2 。 注:当 n(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 时,C2=所有建安工程费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 当 7≤n<** 时,C2=所有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中去掉 1 个最高下浮率、1 个最低下浮率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 n>** 时,C2=所有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中去掉 2 个最高下浮率、2个最低下浮率后的算术平均值。 注:下浮率报价得分计算规则应遵循α2:β2=1:2 原则设置。 计算建安工程费报价时,各有效投标人建安工程费下浮率均指正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