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初加工基地7、海产品存储仓库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现对“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初加工基地7、海产品存储仓库”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段名称修改为: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初加工基地7、海产品存储仓库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二)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