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邢台市南和区城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祥和路人行道改造)做如下澄清: 1 、原招标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澄清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其他相关资质条件)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2 、其他内容不变。 河北顺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5 年 5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