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现就宣恩县伍家台贡茶产业园建设项目(EPC)监理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审2.认证证书,原内容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证书覆盖范围需包括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类或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咨询类,每提供1个有效证明文件得2分,最多得 6 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证书覆盖范围需包括工程监理类或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咨询类,每提供1个有效证明文件得2分,最多得 6 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澄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不一致时,一律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湖北伍家台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