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监理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监理资质:①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3)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4)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要求: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5)其他资格:投标人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应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同时须提供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的公路设计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同时须提供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