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LC**ZC**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倍荧光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原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红外显像仪:▲3“光源:使用红外激光光源。实现吲哚菁绿、复他舒与亚甲蓝荧光成像。(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说明书,作为佐证材料)”
更正为:
红外显像仪:▲3“光源:使用红外激光光源。实现吲哚菁绿与亚甲蓝荧光成像。(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说明书,作为佐证材料)”。
二、原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红外显像仪:▲5“光学通道:实现吲哚菁绿、复他舒与亚甲蓝荧光成像。(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说明书,作为佐证材料)”
更正为:
红外显像仪:▲5“光学通道:实现吲哚菁绿与亚甲蓝荧光成像。(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说明书,作为佐证材料)”。
三、原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红外显像仪:▲**“视频信图像:视频图像分辨率≥****p,每秒帧率≥**帧。实现吲哚菁绿、复他舒与亚甲蓝荧光成像。(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说明书,作为佐证材料)”
更正为:
红外显像仪:▲**修改为:“视频信图像:视频图像分辨率≥****p,每秒帧率≥**帧。实现吲哚菁绿与亚甲蓝荧光成像。(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说明书,作为佐证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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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四环南路1号惠州信利康大厦A座**3室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肖
电话:****-******3
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