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招标文件持有单位: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所获取的招标文件均有效,但涉及更正的内容以更正公告(公告编号:**)及本次澄清发布的内容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总则/3.5 资格审查资料: ?3.5.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现更正为: □3.5.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招标代理: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