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惠州市吉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第三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东【****】**4)于****年4月**日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条:
现更正为: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为准,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不变。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嘉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5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