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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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团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答疑澄清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团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提问,经研究作以下回复: 疑问:依据本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本项目属性为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除土建设计外还有特殊设备配备需求,能够承担该项设计的中小企业较少,为了本项目充分竞争以及后期能高质量的实施,能否只由负责施工的成员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或更改本项目属性为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回复:本项目除土建设计外还应考虑后期特殊设备配备需求,在设定项目属性的时候这方面有所欠缺,为了本项目充分竞争以及后期能高质量的实施,设计单位不强制要求为中小微企业,由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
二、本次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查看,招标文件与之对应处均做变更,其他事项不变!
团风县民政局 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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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