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6其它要求:(3)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改为:(3)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开标时间为****年5月**日8:**,故开工日期往后延顺,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答疑澄清文件。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