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陵五村**号汉庭酒店改造工程项目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嘉陵五村**号汉庭酒店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公布如下: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若有)以外,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无需额外在开标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2、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其他要求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证件、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原件袋必须密封。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上述要求,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澄清修改为“(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2.4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澄清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江北国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年5 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