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东片区)(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3号)于****年4月**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工程(设计)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正: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因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之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情况”的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1、以上相关内容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项目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调整后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3、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5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