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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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咸安区向阳湖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设施农业)(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XAZX-******QT-****** (招标编号)咸安区向阳湖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设施农业)(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分值修正为**分。 因本次澄清不影响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变,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函告。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年5月**日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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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