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阳区“老良井”圩镇片区美丽示范街区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2号)于****年**月**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作出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页“c.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注:本招标工程不适用)”表述有误; 现更正为:“c.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 2、原招标文件第**页“(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注: 本招标不适用)”表述有误; 现更正为:“(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3、原招标文件第**页“三、工程设计周期” 设计总工期**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批、施工图审查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专家或招标人确定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日历天内提交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设计。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5执行。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本条款表述有误; 现更正为: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设计。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5执行。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4、原招标文件第**1页“(二)投标函附录”表格当中的: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性别: ,年龄: ,现任职务:,职称专业名称:,职称证书编号: 本条款表述有误; 现更正为: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任职务: ,注册专业名称:,注册证书编号: 5、原招标文件第**5页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注:若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签订方式的,则格式中的“电子签章”改为“盖公章”“电子签名”改为“签字或盖章”,将签订好的书面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中即可无需再进行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表述有误; 现更正为:“注:若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签订方式的,则格式中的“电子签章”改为“盖公章”、“电子签名”改为“签字或盖章”,将签订好的书面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编入商务投标文件中,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B)(1)的规定对联合体协议书进行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黙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云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