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波市海曙区西门中心门诊楼及文化站1号楼改造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A**********************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5月**日9时**分;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年5月**日9时**分;投标人要求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5月**日9时**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年5月**日9时**分。 2、本项目电子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