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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文件: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三、服务和技术要求,(一)车辆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京牌照车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或协议(扫描件或影印)。作如下变更: 变更为: (2)供应商提供的京牌照车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京牌车辆提供行车本。(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放于商务明标中)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号 联系方式:杜占江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号 联系方式 :张晨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晓梅 电话:****-******2 五、附件 变更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