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 明确本项目工程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承重结构拆改,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招标公告2.5条款。 2. 调整投标人资格要求:取消“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调整企业业绩要求;调整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 3. 调整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取消“职称证书”,增加“养老保险证明”详细要求,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款。 4. 明确“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条款。 5. 增加质检、建管相关条款,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6. 增加相关承诺书模板,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第九章。 7.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5月**日上午9:**,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