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条类似项目、第7.1.8条定标要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条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有关“企业业绩”的合同金额要求均修改为****万元,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2、澄清修改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随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投标清单。 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当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君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