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年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S******************1,关于投标单位业绩,现做出以下澄清: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1条,招标文件中附件四评分标准商务评审中企业业绩中业绩要求市政工程业绩(类似绿化项目),现修改为:市政工程业绩(类似绿化项目或市政项目其它业绩) 2、我公司对招标文件做出修改并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本次澄清内容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并下载最新招标资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补充通知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