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3)款“资信评分业绩: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修正为“?资信评分业绩:投标人可选择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提供:” (1)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如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不能体现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交工日期)、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等评审因素的,申请人应视情况提供施工合同、审计报告、竣工验收资料作为补充。 (2)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③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四项资料确认(如实际完成项目的造价与合同不一致时,还需提供审计报告,如项目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以合同为准),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 3.关于竣工资料的提交规定:投标人不能提供质量监督报告的,可用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代替,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5.关于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复印件均只需复印封面、协议书、专用条款。 (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延迟至****年5月**日**时**分。异议截止时间延迟至****年5月**日**时**分。澄清与修改截止时间延迟至****年5月**日**时**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迟至****年5月**日**时**分。
招标人:余姚市舜开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