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类(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曾都区配套工程 附属工程项目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曾都区配套工程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评标办法2.2.2”内容为准,2.2.4(1)投标报价中“(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后面的“评分标准”内容删除。 2、设计投标报价和施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的报价(1-下浮率)作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此条内容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7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