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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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渠江(南江河)南江县沙河镇洛平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渠江(南江河)南江县沙河镇洛平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一 致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3 业绩要求:“近 3 年(****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修改为:“近 3 年(**** 年 ** 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设计批复文件的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取得批复时间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修改为:“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设计批复文件的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取得批复时间为准。)”
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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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