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AFJSZBZSBCG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邻水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邻水县丰禾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第二次)补遗文件**号至各潜在投标人:现就“邻水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邻水县丰禾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标段”招标文件补充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7 签订合同”中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现修改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查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招标人:邻水县强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标鼎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