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H-****-**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庄河市****年一般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政采云系统内 “开标一览表” | 政采云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为总价(元) | 政采云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为费率(%) |
| 2 | 采购公告 | 详见原公告 |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按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变更后的报价信息重新填报,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已填报完成的报价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2.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庄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月彤、孔令慧
电 话: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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