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盐源县****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原为:/ 现更正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监理周期、管理成本、报价构成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1)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如**.**%)或者低于(该项目或标段)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不超过**%,精确到1%)时,启动低于成本的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依据充分并附佐证材料。(招标人应根据最高投标限价的水平,结合市场情况合理设定,例如: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时。但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盐源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