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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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全兴酒业有限公司基酒酿造和成品酒包装配套技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 ?采购新建曲酒车间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澄清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招标范围作以下澄清: 一、招标范围为:主要包括年产****KL原酒(**.5%vol浓香型白酒),酿酒车间生产所需9台(1至9跨,每跨1台)起重能力不低于5t的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其相关所有配套设施设备的工艺设计深化,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包括: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控制系统及配套附属设施的材料、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含二次转运)、安装、设备设施调试、系统验收、交付、培训、维护、备品备件等)以及相关工程的施工、管理、资料归档,并达到工艺、质量、安全、环保及相关规范要求。招标文件其他涉及“招标范围”的类似地方做统一澄清。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全兴酒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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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