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合川区人民公园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建设工程 补疑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合川区人民公园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建设工程补疑内容公布如下: 1、本工程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由“改扩建现有广场及祭扫通道,新建管理用房**0平方米,新建通往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4米宽消防道路**0米,配套**个车位停车位等。”修改为“改扩建现有广场,完善音箱等祭扫配套,新建管理用房**0平方米,新建通往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4米宽上山道路**0米,配套**个车位停车位等”。 2、本工程工期由“**0日历天”修改为“**0日历天”。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3项业绩要求中由“工程造价: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修改为“工程造价: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条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由“**万元整(人民币)”修改为“**万元整(人民币)”。 5、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随本次补疑一并发布,并以此为准。 6、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元(大写:陆佰玖拾贰万玖仟陆佰柒拾肆元叁角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7、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5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本补疑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