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无范本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遴选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HBSJ-******TL-********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甲供物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编号:HBSJ-******TL-********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遴选文件第**页,评审办法前附表(1)企业基本状况及类似业绩(**分)中“近三年(****年5月**日至****年5月**日)铁路建设项目物资招标代理业务(8分) 1.承担项目不少于9个,且每年不少于3个项目得3分;2.三年承担项目不少于9个基础上每增加1个项目得0.5分,最多的5分:”中承担项目数量是否指招标批次数量?如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界定,则此项要求过高,能够满足此条件的公司极少,请招标人明确。 答:此项为综合评估法表格中的一个评分项,此项不是否决项。设置此项的目的是选择熟悉铁路“车辆、机务、供电、电务”等各专业物资设备性能及市场情况的专业物资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此评分项现修改为:“承担项目(或同一项目不同批次)数量不少于9个,且每年不少于3个得3分,三年承担项目(或同一项目不同批次)数量不少于9个基础上每增加1个得0.5分,最多的5分”。 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5月**日9:**,遴选文件中凡涉及截止日期的均以此时间截止为准。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