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古田工业园区红曲产业小微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红曲产业小微园改建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古田工业园区红曲产业小微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红曲产业小微园改建工程补充更正如下: 1.上传本项目招标控制相关材料,作为投标参考资料; 2.上传本项目的室外工程、基坑支护、绿化专业的图纸; 3.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3号)规定,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十三、其他资料”中提供拟派出的安全员(应与《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的安全员一致)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扫描件及其社保凭证扫描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