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栋公寓房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JL**(**)-G****9) 作如下 答疑通知 : 提问内容 1:是否可以取消业绩?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内容 2:根据中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请在招标文件明确是否委派业主代表进行评标? 答: 按军队及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招 标 人:**栋公寓房维修工程 项目部 日期: **** 年 9 月 5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