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1.原招标文件清单中塔城路室外附属和友好路室外附属中的沥青硬化路面做法中,水泥稳定碎(砾)石的工程量的计量单位为m3。2.原招标文件及公告内容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3.原招标文件及公告内容: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 **0日历天现将以上内容进行变更:1.现将招标文件清单中塔城路室外附属和友好路室外附属中的沥青硬化路面做法中,水泥稳定碎(砾)石的工程量的计量单位更改为㎡。2.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3.计划开竣工时间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 **7日历天变更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若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明事宜,其后果自行承担,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