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分标准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采购需求,对报价产品进行整体综合性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产品技术的先进性、成熟度,特色技术,故障率情况,品牌信誉度,市场占有率等。优,得 **-7 分;良,得 6-3 分;一般,得 2-1 分”修改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采购需求,对报价产品进行整体综合性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产品技术的先进性、成熟度,特色技术,故障率情况,品牌信誉度等。优,得 **-7 分;良,得 6-3 分;一般,得 2-1 分” 2、删除招标公告中“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要求。 3、超声波热量表采购招标技术规范书中“**.动态测量范围: 不低于1:**0(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修改为“**.动态测量范围: 不低于1:**0(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大温差机组采购招标技术规范书中明月隔压站换热站大温差回水温度表内一次回水温度(℃)“**”修改为“**”。 5、删除大温差机组采购招标技术规范书中★3.2.1性能考核中部分内容,其余考核条款不做改变,删除内容为:“性能考核结果判定:考核时长内共计**次日,累计单日考核不合格天数不大于2天,视为该批或该台机组性能考核合格。”。 6、大温差机组采购招标技术规范书中“★4.1.** 站外贴建类设备,投标人应同机组一起提供满足要求的集装箱,要求厂内预制,与设备一同安装到位。”修改为:“★4.1.**站外贴建类设备,投标人应同机组一起提供满足要求的集装箱,要求厂内预制,与设备一同安装到位,集装箱制造形式和结构强度须满足采购单位二次整体转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