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 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来宾三江口)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国道**5经直壁沟作业区至奇山作业区进港公路项目III标(重新招标) 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及 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来宾三江口)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国道**5经直壁沟作业区至奇山作业区进港公路项目III标(重新招标) 答复通知(一)问题 1的答复内容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现澄清答复如下 : 1.原答复通知(一)问题1的答复内容为: 请按招标文件P**1页第 9.2.5 款执行,即安全生产费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亿贰仟柒佰叁拾叁万陆仟壹佰壹拾玖元整(?********9.**),其中: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来宾三江口)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国道**5经直壁沟作业区至奇山作业区进港公路项目III标(KO+**0~K4+**0)最高投标限价为:捌仟柒佰肆拾玖万肆仟肆佰壹拾叁元贰角捌分(?********.**);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来宾三江口)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国道**5经直壁沟作业区至奇山作业区进港公路项目III标(K4+**0~K7+**1.**7)最高投标限价为:叁仟玖佰捌拾肆万壹仟柒佰零伍元柒角贰分(?********.**)。 现澄清为: 请按招标文件P**1页第 9.2.5 款执行,即安全生产费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亿贰仟柒佰叁拾叁万陆仟壹佰壹拾玖元整(?********9.**),其中: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来宾三江口)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国道**5经直壁沟作业区至奇山作业区进港公路项目III标 1标段 (KO+**0~K4+**0)最高投标限价为:捌仟柒佰肆拾玖万肆仟肆佰壹拾叁元贰角捌分(?********.**);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来宾三江口)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国道**5经直壁沟作业区至奇山作业区进港公路项目III标 2标段 (K4+**0~K7+**1.**7)最高投标限价为:叁仟玖佰捌拾肆万壹仟柒佰零伍元柒角贰分(?********.**)。 2.问题: 招标文件P**页“第1.4.4项第(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文件P**“第3.5.4项“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需要提供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是网上具体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还是到检察机关部门开具证明呢?据了解目前检察部门已暂停此项查询业务。 答:请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特此澄清答复。 招标人: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弘启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年9月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