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三次)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 ****年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三次)补遗通知。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澄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有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次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保险期服务的修改为:保险期服务为 1年。 2. 本项目最高限价已调整以本次补遗通知发布的为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 ******7.**元 /1年,其中财产保险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 ******4.**元 /1年,补充医疗保险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 ******3.**元 /1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各分项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增加如下条款: ①财产险赔付方案调整,设置总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0万元;增加电梯损失赔偿限额 **0万元。 ②中标人负责免赔部分的查勘及出具定损报告,免赔金额以中标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第 3点业绩要求作以下修改: | 原文 | 修改为 | | 投标人在 ****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或保单签订时间为准),完成了 3份承保单位年保费( 1年期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的财产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合同。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或保单。 注:同一法人主体客户同一年的多个有效合同,只能算作一个。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 投标人在 ****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或保单签订时间为准),完成了 3份承保单位年保费( 1年期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的财产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合同。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或保单。 注:同一法人主体客户同一年的多个有效合同,只能算作一个。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提供相应的业绩。 | 5.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1) A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分)作以下修改: | 2.2.4( 1) A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分) | 健康医疗委托管理服务费 ( 3分) | 健康医疗委托管理服务费报价满分为 3分,在健康医疗险管理费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投标人的报价与最高限价相等时得基础分 1分,每减少 1%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3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健康医疗委托管理服务费报价。 | | 车辆保险 ( 2分) | 根据车辆保险自主定价系数进行评估打分,所有系数中最低系数得 2分,其他系数按照由低到高原则排序,依次递减 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扣 2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车辆保险自主定价系数报价。 | | 预付赔款及理赔速度 ( 2分) | 预付赔款:根据理赔服务承诺中预付赔款支付比例和时效高低水平进行评估打分,最优者得 2分,其余依次递减 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扣 2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服务承诺。 | | 理赔小组专业 能力 (2分) | 投标人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保单时间为准),理赔小组有处理过管道、管网、阀门破损等事故,具有就地进行查勘、定损、理赔核算的工作经验。本项最多得2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处理类似赔付的保单。 | | 处罚记录 ( 1分) | 投标人 ****年监管机构处罚记录: ①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重庆银保监局对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员工个人均无监管机构处罚记录的,得 0.5分; 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重庆银保监局对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员工个人有 2条以内(含 2条)监管机构处罚记录的,得 0.5分; 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重庆银保监局对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员工个人有 3条(含)以上监管机构处罚记录的,得 0分。本项最多得 1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 ****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重庆银保监局官网“行政处罚”栏处罚截图;无处罚记录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 | 财产保险免赔方案(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财产保险免赔方案进行打分,偏离以下方案的技术部分得 0分:本项最多得 **分。 ①无免赔,得 **分; ②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元,或者损失金额的 **%,两者以高为准,得 **分; ③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元,得 8分; ④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元,或者损失金额的 **%免赔,两者以高为准,得 4分。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自行编制财产保险免赔方案,但须在保险方案中明确免赔责任。 | 6.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十八)其他资料中,增加:承诺函,格式附后(见附件 1)。 7.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2) B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 **分)作以下修改: | 原文 | 修改为 |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0.5 分,每减少 1%扣 0.** 分,最多扣 **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1分,每减少 1%扣 0.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8.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联合体成员要求作以下修改:联合体成员可以是不同集团成员单位组成的共保体或隶属同一集团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家数不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协商约定。联合体成员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单独以自身名义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保险方案所列所有承保条件一一响应,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保险方案各条款。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