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YJY****—**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年佛山市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澄清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第一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的第二大点 二、基本要求特别约定条款第**页补充第**小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对被保险人的保障责任必须主动追溯自****年9月**日起发生的意外伤害都保障理赔。须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原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响应须知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的第**页第**点履约保证金中: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保函等形式。
更改为: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3.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第一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第二大点二、基本要求特别约定条款第**页第**小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在项目服务所在地设立针对本项目实施的服务场所。
更改为:(**)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在佛山市内设立针对本项目实施的服务场所。
4.原公告的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年8月**日至****年9月4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 至 **:**时;
更改为:****年8 月 **日至****年9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 至 **:**时;
5、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9月5日**:**:**;更正为:****年9月**日**:**:**。
6、原公告的开标时间:****年9月5日**:**:**;更正为:****年9月**日**:**:**。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和平巷**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悦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柏林商务酒店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