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汉源县****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书**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汉源县****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补遗内容如下:
二、
三、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 款 新增**其他条款 “**.4 中标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 日内,完成工程相关保险的购买,并 与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完成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等事 宜办理 ”。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