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植物工程(三次)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招标人就《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植物工程(三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 (一)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万元 (二) 招标文件修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内容: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修改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时,K取1.0;投标人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时,K 取 0.**。 (三)投标人提疑回复 本项目于****年**月**日收到质疑,现对相关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在招标文件 ** 页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时,K取1.0”。而在招标文件后附的“评标办法附表(综合评估法)”中的评分标准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时,K取 1.**”。请招标人及代理公司明确 K 的取值。 回复:详见本补遗书内容。
招标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