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ZZC****-C3-******-GX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租赁三江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网络通信和安全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 ** 月 **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 三章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中“付款条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成交人将本项目所有移动办公办案平台运行终端提供到位,并开通相关的通信套餐服务,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的**%,剩余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成交人将本项目所有移动办公办案平台运行终端提供到位,并开通相关的通信套餐服务,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的**%,剩余合同金额的3%在服务期满后支付。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将同等金额的发票开具给采购人。 |
| 2 | 第六章 合同文本 采购合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第 1 项约定执行: 1、一次性支付: / 2、分期支付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成交人将本项目所有移动办公办案平台运行终端提供到位,并开通相关的通信套餐服务,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的**%,剩余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第 2 项约定执行: 1、一次性支付: / 2、分期支付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成交人将本项目所有移动办公办案平台运行终端提供到位,并开通相关的通信套餐服务,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的**%,剩余合同金额的3%在服务期满后支付。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将同等金额的发票开具给采购人。 |
更正日期: ****年 ** 月 **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 : ******)、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 。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三江县古宜镇观鱼路**号
联系电话: ****-******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柳州市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4栋****室
联系方式: 梁慧新
联系电话: ****-******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慧新
电 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