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6国道随县尚市至随 阳店段改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中 1、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 =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 3 、评标基准价 = 各有效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以后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最高评标价和最低评标价仍为有效;如果有效个数少于或等于 5 个,则:评标基准价 = 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4 、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现更改为 1、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 =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 3 、评标基准价 = 各有效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以后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最高评标价和最低评标价仍为有效;如果有效个数少于 5 个,则:评标基准价 = 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4 、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所以不延期。 特此澄清。 随县城乡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9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