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2,**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G**9上马至中间垌K**6+**8~K**8+**0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澄清公告(二)
各投标人: 一、项目招标名称:G**9上马至中间垌K**6+**8~K**8+**0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 三、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东**2号 联系人:何工 电话:****-******6 四、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号东盛大厦**楼 联系人:覃俊霖、梁西 电话:****-******1、******1 五、行政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 行政监督地址: 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号 行政监督电话: ****-******1 六、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说明及更正: 1、招标公告第3.5项及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第2项中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更正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第(三)项更正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将投标工程量清单后放在投标文件中,以其他方式(包括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上填写的报价清单)提交的报价清单均属无效,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工程保通管理费(****0元)、工程保险费(****5元)为合价,请投标人自行计算单价。 4、本项目的暂列金为“第**0章至第**0章合计”价格的2%。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年9月**日9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9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