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8.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中商务部分“监理企业荣誉”变更为“监理企业获奖工程”。评分标准“上三年度监理的工程获国家级工程类奖项 的每个奖项加1分,获省级(含副省级)工程类奖项的每个奖项加0.5分,同一工程只计一次最高奖项。”变更为“上三年度监理的工程获国家级工程类奖项 的每个奖项加1分,获省级(含副省级)工程类奖项的每个奖项加0.5分,同一工程只计一次最高奖项(本项目属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企业荣誉中获奖只认可房屋建筑类奖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