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2,**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当雄县3个村(居)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相关 事宜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当雄县3个村(居)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事宜澄清如下: 本项目执行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年3月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标投标领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拉政办发〔****〕6号),要求试点推广实施“评定分离”机制,以切实保障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将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分离的政策。 四川三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