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ZHZX[GK]******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连江县殡仪馆遗体火化炉尾气处理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招标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序号1: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含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要求中“注:投标人提供由检测机构出具的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检测报告(带CMA标识且符合GB****.1-****标准)且包含以上标“▲”内容作为佐证。”现更正为:“注:投标人提供由检测机构出具的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检测报告(带CMA标识且符合GB****.1-****标准)且包含以上标“▲”内容作为佐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殡仪馆
地址:连江县陀市国有林场山岗工区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8号名城花园**#楼(写字楼)**层**-**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林盛文、陈彬
电话:****-********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