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1号 招标编号:S******************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作以下补遗: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振誉招标有限公司)就《那曲市团结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的“那曲市团结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原”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及关注项目截至时间:****年 8 月**日**时 **分。不变。 2、因本项目EPC标段澄清后需延后投标截止时间,且本项目所有标段预约同一标室,所以本标段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年9月**日**时**分。”相应延后至****年9月**日**时**分。 3、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振誉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2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