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达州市第五届运动费开幕式文艺演出政府购买文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磋商文件中,第三章3.3.2.服务要求中序号5付款进度安排的商务要求内容“1、签订合同之日即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null 2、演出设备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进度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null 3、文艺节目进行彩排且所有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正式演出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尾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null”,由于电脑系统抓取时自动形成该段文字内容,该内容容易引起争议或歧义,且标点符号错误,为此,建议修改为:
1、签订合同之日即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3日内付清
2、演出设备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进度款,3日内付清
3、文艺节目进行彩排且所有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正式演出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尾款,3日内付清
特此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开江县新宁镇嵩峰寺街**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开江县橄榄路**9号政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3
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