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磋商(货物)****-**9-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检察院视频显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年8月**日发出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后,收到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结果的质疑。经采购单位核实,质疑事项成立,决定取消“青海恒耀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成交资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相关规定,由于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单位决定重新确定排序第二的“甘肃星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万元(评审总得分:**.****5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宁市海晏路**号地矿综合写字楼**楼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号
联系人 :韩花
监督投诉电话:****-******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
**.8 KB
-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