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SQHS-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两个中心”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于****年**月**日收到原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久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的函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决定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瑞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1、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年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两个中心”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参照磋商文件范围执行
服务要求:参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合格
2、 成交人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息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上海瑞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T | 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号2幢**层****室 | **.**(均分制) | ******元 |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中标金额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号)规定的标准计算;金额:****0元。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号
联系人:臧广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楼****室
联系人:梁璇
联系电话:**********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璇
电话:**********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