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总承包(未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建始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SJS-******FJ-********1)”项目作以下澄清: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标价清单及图纸发生变更,现重新上传更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清单及图纸,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清单及图纸。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9月**日**时**分;招标控制价修改为:********.**元;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出具《政府 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将被拒 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其他事项不变,如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不一致的,请各投标人以本澄清为准!
建始县众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中申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