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修改公告 致各投标人: 象山县丹西街道工业示范园区周边村庄及小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标段编号:A**********************)招标文件已于****年8月**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工程量清单、补充子目、计算规则、专用条款、定牌等以象山县丹西街道工业示范园区周边村庄及小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1.1]补充文件版本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及时下载至最新版本。 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创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